各县市区经信局,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为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决定发展2024年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前提
(一)申报企业应切合《自贡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法子(订正)》所划定的各项前提。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自2022年以来,在出产经营中产生沉大出产安全变乱、环境传染变乱和存在严沉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元。
2、自2022年以来,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单元或法定代表人。
3、不切合国度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自贡市智能工厂申报书或自贡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2、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拜见申报书要求);
3、企业交易牌照原件扫描件;
4、企业上年经管帐师事务所审计的财政审计汇报原件扫描件,蕴含审计汇报正文(含管帐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管帐师具名)、财政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5、工厂或车间内智能设备、节造系统、软件的购清单及购置发票扫描件;
6、企业在智能造作方面获得的专利;
7、可能凸起反映企业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的电子照片(大幼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注明性文字)。
(二)各地经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发展申报工作并发展示场审核,审核率100%。
(三)请于6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资料电子版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姚旭;电话:3072889
电子邮箱:czzbgy2021@ 163.com。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