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鼎新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从属海关,有关单元:
为深刻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术,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系统,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职位,疏导和支吃祗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规范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治理,凭据国度发展鼎新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度税务总局《国度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治理法子》(国度发展鼎新委2016年第34呼吁)和《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取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结合省发展鼎新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岳阳海关等五部门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治理法子》(皖经信科技〔2018〕46号)进行了订正,现将订正的《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治理法子》印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鼎新委员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度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岳阳海关
2023年5月16日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治理法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刻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术,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系统,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职位,疏导和支吃祗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规范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治理,凭据《国度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治理法子》和《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取条例》,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凭据市场竞争必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掌管造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发展关键主题技术和产品研发、创造使用和;ぶ恫ā⒊闪⒔∪际醭叨认低场⒛墼炀痛葱氯瞬拧⒐菇ㄐ葱峦纭⑼贫际醮葱氯讨葱。
第三条 激励和支吃祗业成立技术中心,阐扬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成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造机造。凭据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高质量发展必要,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造好、引领示范作用大、切合前提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激励疏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头产业技术进取和创新能力提高。
第四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发展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运行评价工作。省发展鼎新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岳阳海关掌管领导协调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鼎新、科技、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掌管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治理等事项。
第二章 认 定
第五条 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准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凭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报送申请资料,受理截止日期以昔时工作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根基前提: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年主交易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有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交易务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蚱笠抵鹘灰孜袷杖胛创锷鲜鲎畹统叨,但属于安徽省沉点支持产业领域,且近三年研发投入总计不少于3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有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少于1500万元)、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交易务收入比沉不低于8%。
(二)企业在行业中拥有显著的发展和竞争优势,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拥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造,成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系统健全,发展规划和指表明确,创新效能和效益显著。
(四)企业器沉技术创新,拥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前提和发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拥有较高的钻研开发投入,年度钻研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2. 占有技术水平高、实际经验丰硕的技术带头人,专职钻研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拥有比力美满的钻延注开发和试验前提,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有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五)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鄙人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司法、行政律例,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沉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司法、行政律例,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沉违反海关监管划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沉违法失信行为。
第七条 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法式:
(一)企业向地点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资料,申请资料重要蕴含《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汇报》《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资料。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尝试承诺造,企业对其报送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掌管。
(二)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鼎新、科技、财政、税务、海关、应急治理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凭据本法子及昔时工作通知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对企业公共信誉情况,涉税、通关、安全、环保等方面违法情况进行核查。
(三)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鼎新、科技、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结合行文推荐切合前提的企业技术中心,并将推荐名单及有关资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一式1份),同时抄报省发展鼎新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岳阳海关。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凭据评价指标系统对各市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资料进行初评,并提出评价定见。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凭据初评了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初评合格且评价得分60分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审或现场核实。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鼎新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岳阳海关,凭据国度、安徽省产业政策、初评了局、专家评鉴定见及核实核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通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予以公示。
第八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鼎新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岳阳海关,在受理申请资料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结合发文,向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同级有关部门传递认定了局。
第三章 运行评价
第九条 省企业技术中心尝试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造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准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省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于评价年度下发评价通知,组织发展评价工作。
第十条 评价法式:
(一)数据采集。已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地点企业,该当在评价年度的评价期间按要求在网上报送评价资料,并对技术中心评价资料真实性掌管。评价资料重要蕴含省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其附表和有关的证明资料。非评价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地点企业只需报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其附表数据。
(二)数据初审。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省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资料和数据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出具审查定见,于评价年度按通知要求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核查评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凭据评价指标系统进行评价,形成评价了局和评价汇报。核查方式蕴含函询、召开核查会和现场核查等。
第十一条 评价了局分为优良、优良、合格、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
(二)评价得分70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间为优良。
(三)评价得分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之间为合格。
(四)评价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1、资料弄虚作假并经查实;
2、逾期未报送评价资料;
3、企业年度钻研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专职钻研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第六条(四)中划定的最低尺度。
第十二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鼎新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岳阳海关按职能对评价了局进行确认后通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 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了局从受理评价资料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颁布。
第四章 监督治理
第十四条 省企业技术中心地点企业产生改名、沉组等调换情况,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时报送地点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确认,于昔时8月31日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地点企业产生改名、沉组等调换情况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抄送处所同级治理部门。
第十五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鼎新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岳阳海关,每年对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企业调换情况进行确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一)运行评价不合格。
(二)重要由于技术原因产生沉大质量、安全、环境传染变乱。
(三)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司法、行政律例,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沉税收违法行为。
(四)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司法、行政律例,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沉违反海关监管划定受到行政处罚。
(五)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沉违法失信行为。
(六)企业被依法终止。
第十七条 结合省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认定或评价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鼎新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岳阳海关,对换整、撤销和改名的省企业技术中心予以颁布。
第十八条 因本法子第十六条第(一)项所列原因被撤销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两年内不得再次推荐该企业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因第十六条第(二)至(五)项所列原因被撤销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三年内不得再次推荐该企业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
第五章 激励政策
第十九条 对评价优良的省企业技术中心,赐与传递赞美,并依照国度有关划定,优先推荐申报国度企业技术中心、国度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第二十条 对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凭据有关政谋划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补,疏导和激励省企业技术中心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 支持省企业技术中心承担国度和省有关科研项目,按划定享受有关国度优惠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市可参考本法子,结合本地现实,在职责领域内依法造订相应政策和治理法子,发展市(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赐与相应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信息公开条例》,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运行评价等工作尝试网上治理。
第二十四条 本法子涉及的申请资料、评价资料和评价指标系统的内容和要求,可凭据有关国度政策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示实,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商省发展鼎新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岳阳海关赞成后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 本法子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治理法子》(皖经信科技〔2018〕4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法子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鼎新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岳阳海关掌管诠释。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
为规范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治理工作,领导企业技术中心假造申请和评价资料,凭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治理法子》(以下简称《治理法子》)要求,造订本指南。
申致意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凭据《治理法子》和昔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作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假造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内容应蕴含《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汇报》(见附件1)、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资料(见附件2)。
已认定的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需参与两年一次的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假造评价资料。评价资料内容应蕴含《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资料(见附件2)。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凭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系统》(见附件4)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资料和评价资料进行评价。
有关附件:
1、附件1-4
附件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汇报》编写提纲
一、企业的职位和作用
(一)企业根基情况。蕴含所有造性质、重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誉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二)企业的行业职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确当先职位和竞争优势,与全国同业业企业相比所拥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三)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蕴含企业对行业技术进取、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作为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近况和成就
(一)企业技术中心根基情况。蕴含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过程、组织架构;创新系统建设和运行机造,蕴含组织治理系统建设、规章造度成立、研发项目组织治理机造、研发经费治理机造、人才激励机造、内表部合作机造等。
(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蕴含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钻研开发和试验基础前提建设情况、科研成就转化能力情况(幼试、中试)、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三)企业技术中心钻研开发工作发展情况。蕴含沉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贸易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四)企业技术中心获得的重要创新成就。形成的主题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沉点介绍有关技术成就对企业主题产品研发、主题竞争力提升的支持作用,以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技术创新战术和规划
(一)发展战术和规划。企业造订未来5-10年技术创新发展战术情况,及该战术对企业总体发展指标的支持情况。
(二)沉点行动。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执行的沉点行动,蕴含创新前提建设、创新人才集聚、沉点研发项目部署等。
附件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资料
一、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 企业名称 | |||||
| 通讯地址 | 下属企业数量 | ||||
| 主交易务 | 统计行业代码 | ||||
| 企业掌管人 | 联系电话 | ||||
| 技术中心掌管人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件 | 联系传真 | ||||
| 企业网址 | 汇报年度 |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元 | 数据值 | ||
| 1 | 主交易务收入 | 万元 | |||
| 2 | 钻研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 万元 | |||
| 3 | 钻研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 人 | |||
| 4 | 企业职工总数 | 人 | |||
| 5 | 技术中心人才数 | 人 | |||
| 其中:高级专家人数 | 人 | ||||
| 博士人数 | 人 | ||||
| 硕士人数 | 人 | ||||
| 6 |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表部专家人 | 人月 | |||
| 7 | 企业全数研发项目数 | 项 | |||
| 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数 | 项 | ||||
| ??????基础钻研和利用钻研项目数 | 项 | ||||
| 8 | 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数 | 个 | |||
| ????其中:国度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 省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 市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 9 | 通过国度(国际组织)和省认证的尝试室和检测机构数 | 个 | |||
| 10 |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
| ????其中:近三年新增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
| 11 | 企业占有的全数有效专利数 | 件 | |||
| 其中:有效发现专利数 | 件 | ||||
| 12 | 昔时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 件 | |||
| 其中:昔时被受理的发现专利申请数 | 件 | ||||
| 13 | 主持和参与造订的国际、国度、行业和处所尺度数 | 项 | |||
| 14 | 新产品销售收入 | 万元 | |||
| 15 | 新产品销售利润 | 万元 | |||
| 16 | 利润总额 | 万元 | |||
| 17 | 获国度、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科技嘉奖项目数 | 项 | 加分项 | ||
| 18 | 当拘膜励和支吃祗业自主创新资金 | 万元 | 统计项 | ||
填写注明:
1. 企业名称。参评企业需在此表上加盖公章,填写企业名称需与企业公章一致。
2. 统计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企业主交易务对应的统计“大类”(二位码)编号,如主交易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的企业,填写“13”。
3. 汇报年度。指表中指标统计年度,功夫领域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功夫领域,如无特殊注明,均为汇报年度。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资料
1. 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承诺。
2. 有关统计和财政报表。有关统计报表重要蕴含,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元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元研发活动及有关情况(107-2表)。未列入国度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元研发活动情况统计领域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体式填报后提交。有关财政报表重要蕴含,经管帐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交易务有关下属企业(蕴含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107-1 表、107-2 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归并填报。
3. 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资料。重要蕴含: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硕士,表部专家,研发项目,专利信息,主持和参与造订的尺度,国度级和省级、市级研发平台,尝试室和检测机构,科技嘉奖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诠释和填报注明
1. 主交易务收入:指汇报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交易务的收入。凭据管帐“主交易务收入”科主张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管帐汇报和管帐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交易收入”包办填报。
2. 钻研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经费支出:指汇报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计算,蕴含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昔时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表单元发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3. 钻研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汇报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与研发项目人员,不蕴含整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功夫占造度工作功夫10%以下的人员。
4. 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汇报年度内均匀占有的从业人员数,依照统计指标“从业人员均匀人数”推算。
5. 技术中心人才数: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度、省、部等当部门门认定的有凸起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度、省、部和地级市专项津贴的专家数,或拥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正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以及其他类型专家(蕴含市级以上领武士才等)数;博士、硕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博士后能够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6.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表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钻延注技术开发工作的拥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表专家累计人月。最幼统计单元为0.5人月。
7. 企业全数研发项目数:指企业在汇报年度昔时立项并发展研发(造)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持续进行研发(造)的钻研开发项目或课题,蕴含昔时实现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蕴含委托表单元进行研发的项目。从研发项目类型看,蕴含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钻研项目数之和。
8. 产学研合作项目数:指企业全数研发项目中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数。重要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研发机构之间萦绕企业自身技术难题、产业主题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科技成就转化而发展的合作项目数。
9. 基础钻研和利用钻研项目数:指企业全数研发项目中重要以科学道理的索求与发现、技术道理的钻研为指标的项目数,重要蕴含省级及以上的天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沉大专项数。
10. 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数:指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国度级、省级、市级有关部门归口治理且已获得批复的科技类、钻研开发类平台数。
11. 通过国度(国际组织)和省认证的尝试室和检测机构数:指通过省级及以上部门和国际组织认证认可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尝试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12.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汇报年度末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含软件)原价。其中,设备重要蕴含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械和设备、试验丈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软件重要蕴含通过合法采办并占有使用权的用于研发的设计、开发、分析、仿真类软件等。
13. 企业占有的全数有效专利数:指汇报年度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占有的、经境内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14. 企业占有的全数有效发现专利数:指汇报年度末企业作为专利权人占有的,与企业主交易务高度关联的、经国内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现专利,蕴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度级新工法件数。
15. 昔时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汇报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蕴含发现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度级新工法、实用新型专利、表观设计专利、软件著述权、省级新工法等。
16. 昔时被受理的发现专利申请数:指汇报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启程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度级工法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17. 主持和参与造订的国际、国度、行业、处所和集体尺度数:指企业主持或参与造订,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度、行业和处所尺度的数量。
18. 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于造作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汇报年度内企业销售选取新技术道理、新设计构思研造出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显著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机能或扩大了使用职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既蕴含经当局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蕴含企业自行研造开发,未经当局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对于构筑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汇报年度内企业选取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资料等实现的交易收入;对于服务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汇报年度内企业通过提供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传递系统、服务技术伎俩等方面全新的,或者作出显著改进的服求实现的交易收入。
19. 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汇报年度内企业通过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交易)利润。
20. 利润总额:指汇报年度企业出产经营过程中各类收入扣除各类耗费后的剩余,反映企业在汇报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1. 获国度、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科技嘉奖项目数:指企业获得的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当局设立并宣告的“天然科学奖”、“技术发现奖”和“科学技术进取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以及认可度较高的全国性行业嘉奖,如建工行业的鲁班奖、詹天佑奖等项目总数,统一项目只统计最高奖项。
附件3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在评价年度提交工作总结,以全面总结汇报年度和汇报年度前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工作情况。重要蕴含如下内容:
1.简要分析企业地点行业创新趋向和特点,以及企业在该行业中的职位和竞争优势。
2.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建设情况,蕴含企业技术创新系统根基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技术中心创新机造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机造建设、国际化创新合作网络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发展情况,蕴含沉点创新项主张组织施杏注关键主题技术和产品开发等。
4.企业技术中心获得的重要创新成就,形成的主题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沉点介绍有关技术成就对企业主题产品研发、主题竞争力提升的支持作用,以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5.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附件4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系统
一、评价准则
1. 全面客观反映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凸起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力度、产出成效和技术中心运行机造的有效性。
2. 新申报和已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执行统一评价。
3. 按“行业系数建改,整体对比计量”准则计分。
二、评价指标系统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权沉 | 三级指标 | 单元 | 权沉 | 根基
要求 |
| 创
新 投 入 |
创新
经费 |
20 |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 | 万元 | 8 | ≥5 |
|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交易务收入的比沉 | % | 12 | 分档 | |||
| 创新
人才 |
13 | 研发人怨丶企业职工总数的比沉 | % | 5 | ≥3 | |
| 技术中心占有的高级专家、博士和硕士人数 | 人 | 4 | ≥5 | |||
|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表部专家人数 | 人月 | 4 | ≥4 | |||
| 创
新 条 件 |
技术
堆集 |
17 | 企业占有的全数有效专利数 | 项 | 4 | ≥5 |
| 企业占有的全数有效发现专利数 | 项 | 3 | ≥1 | |||
| 企业全数研发项目数项 | 项 | 4 | ≥3 | |||
| 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数 | 项 | 4 | ≥1 | |||
| ??????基础钻研和利用钻研项目数 | 项 | 2 | ≥1 | |||
| 创新
平台 |
14 |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4 | ≥600 | |
| ????其中:近三年新增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1 | ≥100 | |||
| 研发平台数 | 个 | 7 | ≥1 | |||
| 其中:国度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 省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 市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 通过国度(国际组织)和省认证的尝试室和检测机构数 | 个 | 2 | ≥1 | |||
| 创
新 绩 效 |
技术
产出 |
13 | 昔时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 项 | 4 | ≥3 |
| 其中:昔时被受理的发现专利申请数 | 项 | 5 | ≥1 | |||
|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与造订的国际、国度、行业和处所尺度数 | 项 | 4 | ≥1 | |||
| 创新效益 | 23 |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交易务收入的比沉 | % | 9 | ≥20 | |
|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沉 | % | 9 | ≥25 | |||
| 利润率 | % | 5 | ≥5 | |||
| 加分项 | + | 获国度、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科技嘉奖项目数 | 项 | 5 | ||
注明:
1. 思考到分歧规模企业在研发投入强度上存在显著差距,对“研发经费支出占主交易务收入的比沉」剽一指标的根基要求依照企业规;治5档:主交易务收入5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为1.8%,主交易务收入10~50亿元的企业为2.0%,主交易务收入6~10亿元的企业为2.3%,主交易务收入3~6亿元的企业为2.7%,主交易务收入3亿元以下的企业为3.0%。
2. 企业作为重要实现单元或企业员工作为重要实现人获省级以上天然科学、技术发现、科技进取奖项目,省级一等奖每项加3 分,二等奖每项加2分,三等奖每项加1分,国度级奖项1项加5分,累计不超过5分。统一项目只统计最高奖项。
三、行业系数
| 行业 | 国民经济分类代码 |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交易务收入的比沉 |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交易务收入的比沉 |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沉 |
| 农业 | 01 | 1.5 | 1.5 | 1.5 |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06 | 2.0 | 3.0 | 3.0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07 | 2.0 | 3.0 | 3.0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09 | 2.0 | 3.0 | 3.0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3 | 1.5 | 1.5 | 1.0 |
| 食品造作业 | 14 | 1.5 | 1.0 | 1. 0 |
| 酒、饮料和精造茶造作业 | 15 | 1.2 | 1.5 | 1.5 |
| 烟草制品业 | 16 | 3.0 | 1.5 | 2.0 |
| 纺织业 | 17 | 1.2 | 1.0 | 1.0 |
| 纺织服装、衣饰业 | 18 | 1.2 | 1.0 | 1.0 |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造鞋业 | 19 | 1.5 | 1.2 | 1.0 |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20 | 1.0 | 1.5 | 1.2 |
| 家具造作业 | 21 | 1.2 | 1.0 | 1.0 |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22 | 1.0 | 1.0 | 1.0 |
| 印刷和纪录媒介复造业 | 23 | 1.0 | 1.0 | 1.2 |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造作业 | 24 | 1.5 | 1.2 | 1.2 |
|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25 | 2.5 | 2.0 | 1.0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造作业 | 26 | 1.0 | 1.0 | 1.0 |
| 医药造作业 | 27 | 0.8 | 1.0 | 1.0 |
| 化学纤维造作业 | 28 | 1.0 | 1.0 | 1.0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9 | 1.0 | 1.0 | 1.0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0 | 1.0 | 1.0 | 1.0 |
| 玄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31 | 1.2 | 1.2 | 1.5 |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32 | 1.2 | 1.2 | 1.0 |
| 金属制品业 | 33 | 1.0 | 1.0 | 1.0 |
| 通用设备造作业 | 34 | 1.0 | 1.0 | 1.0 |
| 专用设备造作业 | 35 | 1.0 | 1.0 | 1.0 |
| 汽车造作业 | 36 | 1.0 | 0.8 | 1.0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造作业 | 37 | 0.8 | 0.8 | 1.0 |
| 电气机械和器材造作业 | 38 | 0.8 | 0.8 | 1.0 |
| 推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造作业 | 39 | 0.8 | 0.8 | 0.8 |
| 仪器仪表造作业 | 40 | 0.8 | 0.8 | 0.8 |
| 电力、热力出产和供给业 | 44 | 2.5 | 3.0 | 3.0 |
| 房屋构筑业 | 47 | 2.0 | 1.5 | 1.5 |
| 土木工程构筑业 | 48 | 2.0 | 1.5 | 1.5 |
| 构筑装置业 | 49 | 2.0 | 1.5 | 1.5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5 | 0.6 | 1.0 | 1.0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74 | 1.0 | 1.0 | 1.0 |
| 其他 | 81 | 1.5 | 1.5 | 1.0 |
注明:
1. 由于分歧业业在研发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技术中心评估时,对分歧业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交易务收入的比沉”、“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交易务收入的比沉”、“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沉”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 行业系数选取国度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尺度设立的行业系数。
3. 行业系数只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无需思考行业系数,按现实数据填报。评价时,凭据企业填报的现实数据推算得出上述指标的比沉,再乘以行业系数,得出指标的评价值。
4. 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蕴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
四、限造性指标的最低尺度
1. 年度钻研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2. 年度钻研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有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